根据经合组织指南:“公司应建立公司层级或行业性的申诉机制,作为风险的早期警报系统。”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风险与隐患,保障利益相关方与公司管理层的顺畅沟通,提高与利益相关方参与和互动的质量,从而建立和谐互利的利益相关方关系,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特制定本申诉机制。
2、适用范围:我司允许任何相关方(受影响人员或举报者)表达与采矿、贸易、加工和出口情况有关的疑虑,提起申诉。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职员;
(2)公司客户,包括供应商、合作商和采购商;
(3)社会组织和媒体;
(4)供应商的员工及客户;
(6)公司运营所在地的居民。
3、申诉事项
申诉人可就与公司的产品及其供应链、经营管理决策与活动、业务关系、内外部非业务关系相关,且实际或可能违反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的情况提出申诉。
4、申诉原则
申诉人向公司提出申诉,以及公司接受和处理申诉均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原则:申诉人应根据具体事实而非公司的战略、政策或方针提出申诉,并充分、完整地提供基于事实的证据和材料;
(2)关联原则:申诉人可为自身或代表其他个人、群体或组织提出申诉,只要申诉事项与公司的产品及其供应链、经营管理决策与活动等相关,公司不接受也不处理非关联申诉;
(3)保密原则:申诉人和公司均应在保密的原则下,对申诉进行认真处理,在申诉处理过程中,申诉人和公司相关人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在处理程序结束前就申诉进程和内容做公开披露;
(4)及时原则:申诉人应在知道或理应知道相关事实后的合理时间内及时提出申诉,以便调查和处理,公司在接受到申诉以后,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只要可能,应告知申诉人已收到申诉,并向其提供有关处理进程的报告和处理结果。对送交申诉人的决定,应由与申诉涉及的活动无关的人员做出,或者对其审查和批准。
5、申诉渠道
公司设立部门和公司两个层面的多种接受申诉的渠道,具体而言:
(1)各部门在其业务流程中设立接受申诉的渠道和方式,包括意见箱、恳谈会等为本部门员工设立的申诉渠道,以及如客户满意度调查等为与本部门存在业务关系的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建立的申诉渠道;
(2)设立、宣传并维护公司层面接受申诉的渠道,包括公司网站、总经理邮箱和社交媒体等,申诉渠道应能公开获取。
(3)公司成立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由总经理领导,以及生产、营销以及综合管理各部门一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申诉人向工作组提出申诉,可拨打公司电话:0734-8310516进行申诉,或将相关申诉信息与佐证传真至:0734-8311683。
6.申诉程序
所有申诉应严格遵循以下处理程序:
(1)申诉人申诉时须填写公司统一指定并提供的《供应链尽责申诉表》(附件1),说明相关事实和申诉的诉求;公司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做好《供应链尽责申诉记录》,记录后应要求申诉人签字确认:
(2)各业务部门经由本部门的申诉渠道和方式而接受的申诉由各部门首先进行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可明确主管职责,但在相关申诉事关另一部门时,则须协助申诉人将该申诉转交(接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部门,并告知申诉人;
(3)相关业务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后,应首先研判该项申诉是否符合本制度第二到第四条的受理条件,如否,则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诉人且申诉终止,并在《供应链尽责申诉表》上做好记录;
(4)如果申诉符合受理条件,各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和回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申诉人接受该答复即可终结申诉;如果申诉人不接受,则相关部门应协助申诉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提出申诉;
(5)在申诉提交到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后,工作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讨论该项申诉并在必要时补充调查,并应确保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做出答复,提出公司层面的最终解决方案,如果申诉人接受该项方案,则申诉正式终结;如果申诉人仍不能接受解决方案,则可以寻求企业以外的解决途径,包括司法途径;
(6)如果一个申诉明确涉及多个部门的,须由首先接到申诉的部门通知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并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7)如果同一申诉人或不同申诉人就经由本条各款处理过的相同申诉再次提出申诉的,由接到申诉的部门或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告知其前述申诉结果,并不予接受申诉;但申诉人如对申诉结果的执行不满意,可就此再次提出申诉。
7.申诉结果
申诉人接受答复、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后,应配合相关部门填写《供应链尽责申诉表》“申诉人确认”部分,承诺接受《申诉书》所列申诉结果,并不再就同一问题提出申诉或诉诸其他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司法解决机制,并签名确认。
申诉处理结果应记录为一式叁份的《供应链尽责申诉表》(附件1),一份交申诉人保存,一份交存所涉相关业务部门(涉及多个部门的,可制作相应副本),一份由公司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汇总并存档。
8.申诉者保护
公司承诺不会因申诉行为对申诉者采取任何形式的报复,我们将对匿名申诉人的信息进行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对于未能遵守保密原则导致申诉者利益受损害的雇员,公司将酌情予以处罚,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9.制度实施
(1)本制度自2023年1月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最终解释并负责修改。
2023年1月15日
附录1:
衡阳金新莱孚新材料-9170金沙,登录入口有限公司尽职管理体系
供应链尽责申诉表
申诉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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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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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与公司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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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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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事件发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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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事实经过、理由及申诉的诉求(可附页,并附申诉证据):
申诉日期:
申诉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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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处理经过及结论:
部门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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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任采购管理工作组处理经过及结论: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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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确认:
申诉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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